在探讨无人机在太空探索的潜力时,一个不可忽视的领域是太空法,根据国际太空法,如《外层空间条约》,国家拥有对其发射至外空的物体(包括卫星)的专属权,但这一原则在无人机的应用上显得模糊,若将无人机送入太空进行科学实验或资源勘探,其法律地位将如何界定?
需明确无人机作为“无人物品”的属性,其不同于载人航天器,不直接涉及人类生命安全与健康问题,这并不意味着其在太空活动可以完全免于法律监管,无人机的运行轨迹、数据收集及对太空环境的影响均需符合国际太空法的规定,以维护太空活动的可持续性和安全性。
太空法中关于“先到先得”的矿物资源开采原则,若应用于无人机采集的太空资源,将引发国家间对资源权利的争议,如何在保障技术进步的同时,平衡法律框架与国家间利益,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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